2020-10-16

教育科技發展需要大刀闊斧的改革(一):釐清三個「點」

撰寫 : 黃樂謙

踏進10月,疫情緩和下學校終於逐步復課,教師不用對着鏡頭講課。筆者近半年訪問多位業界人士,理解到停課爲學校帶來的挑戰及辛酸,亦更清晰地掌握到本港教育科技發展未成氣候的幾個原因。

 

除了媒體經常報道的學生配置及網絡不足情況,站在長遠規劃的角度,一些根本性問題更需要注意。當近年政府提供大量與科技相關撥款,關鍵已不在於錢,而是當局的推動角色、學校的需要、科創界的市場觸覺。因此,筆者提倡政府往後的資訊科技策略,需要以改革性思維釐清以下三「點」。

 

點解要在學校推動教育科技?

 

第一,亦是最重要一點,是「點解」。為何要在學校推動教育科技?若在今年的教學環境下回應,它的主要用途是將課堂遷移到網上舉行,儘量減低停課對教學進度的影響。然而,若疫情平復,那是否代表再沒有推動教育科技的必要?將來的方向又應是甚麼?

 

提出上述問題的原因,是筆者在訪問中發現,學校間的科技發展差異,很大程度上源於教育科技目標的不同。例如,若校長認為教育科技的主要功用只是為了彌補不能面授課堂的缺陷,學校的科技應用會比較單調,局限於網上學習的範圍。

 

但當筆者與富電子教學經驗的學校代表討論,則發現他們對科技有更廣泛的想像。舉例說,推行翻轉教學法的教師,覺得科技的好處是節省備課時間,從而在教學中多思考及嘗試;年輕的教務組教師,非常認同科技為學校整理學生資料及讓教師分享教材的潛力;中層的電子教學支援組主任,則認為科技協助學生將學習資料及筆記儲存,培養學生有效的學習習慣。

 

由此可見,對科技的理解及想像直接影響學校的科技發展。當然,不可能每位教師都能成為教育科技專家,但當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校方在推動教育科技的目標和方向上需要得到更清晰的指引,而政府在這方面責無旁貸。

 

大部分教育科技先進的國家,也在它的資訊科技策略明確闡述對教育科技的期望。相對於香港政府籠統地提出,希望科技能「提升學與教互動性,以及釋放學生的學習能量」此核心目標,海外國家所提出的相對上具體,更容易執行。

 

例如英國政府提倡教育科技最大的目標,是釋放教師的行政工作負擔以及提升學校的工作效率。相關政策文件在行政工作、評核、專業發展及終身學習四方面訂立目標,建議全國學校應透過上述方面做到減低負擔及增加效率的目標。這做法的好處是政策原因明顯,更易讓業界理解,並能增加他們對教育科技的想像。就香港的情況,我們須要考慮整體的教育願景、趨勢以及所面對的挑戰等,統整適合的政策方向,最終減少學校推動教育科技的障礙。

 

點推?積極不干預還是明確指引和支援?

 

第二,是「點推」。究竟政府的取態是教育科技政策應繼續奉行校本管理,採取積極不干預的態度,還是提升支援的力度,增加每所學校的基礎科技能力?有受訪者稱,即使經歷近20年大量投放資源,每當推行新策略或有關教育科技的措施,當局總以「校本管理」原則為由,認為「學校可因應本身的情況和發展來擬定計劃」。例如,當局提出為全港學校增建無線網絡後,學校只需在申請時提交意向書,講述預期如何推行電子學習及其步伐,就不會再跟進。可見,沒有明確的標準和適切的監管,就算政府大力投放資源,不同學校對待科技的取態也是豐儉由人。

 

當然,最理想的情況是全港的學校均能夠好像前文的例子一樣,能找到科技在學校的定位;但現實,由於缺乏政府一致方向、標準、執行上的指引,以及透過政策常規化提升每所學校的基礎能力(近年的只有讓全港每所學校均設置無線網絡以及一定的流動電子裝置),普遍學校只有少量教師(通常是資訊科技科教師)認同教育科技的潛力,並在自身崗位將科技帶入學校,而大部分教師也無法體驗教育科技能帶來的改變。若接下數年這情況不變,學校之間的差異將更大。

 

筆者認為,學校間有差異在所難免,就正如總有運動、音樂、成績方面較出色的學校。但這不代表當局沒有責任確保每所學校都在上述方面有基礎的能力培育學生,教育科技發展也是同樣。因此,如欲在全港學校進一步推動教育科技,便需仔細考慮未來在硬件和及軟件上最低的基礎能力標準。

 

舉例說,筆者在訪問期間,得悉有設立電子學習支援組(下稱支援組)的學校,較有能力統籌教育科技在校園各部分以及各學科的應用,而由年資較深、了解學校運作的教師領導,更有利教育科技的推進。根據這例子,當局則需考慮:有沒有需要讓每所學校都有空間設立由資深教師統籌的支援組?若有,可否透過調整學校編制、或特設職位、或增撥資源提升學校增設支援組的誘因?

 

點長遠發展學校使用之技術?

 

最後,是「點長遠發展」。教育科技的長遠發展有賴技術上的提升。政府近20年推出的資訊科技策略,由資助出版商編製電子書,到從外地搜購電子教育資源,也反映局方了解電子教材發展的重要性。但筆者曾經撰文,指出電子書已不符本地教學需要,只有少數學校使用。

 

相反,透過對本地學校的觀察,筆者得出近年學校主要使用的科技不止電子教材,還包括網上學習平台、知識或文件管理系統、教學軟件和網站,以及因疫情興起的網上直播教學軟件。然而,學校在上述範疇中所使用的技術參差。

 

例如,電子教育資源多從西方國家引入,不符合華人社會的教學需要(如華人社會學生的數理能力較強、英語能力相對弱);及現有的網上學習平台設計未完善,不利資料存放及學生間的交流。可見,主流學校所使用的技術絕對有改善空間,而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主要技術的發展已由出版商逐漸轉移到教育科創公司身上。

 

但是,本地教育科創公司的技術難以帶入香港學校。即使它們帶着多創新的意念,亦需花大量時間了解教育市場和學校實際需要。教育科創市場的難處,在於受學年所限制,以及學校繁複的採購程序,銷售期彈性低;而學校的校本需要也不盡相同,需要時間摸索產品意念以及驗證其概念可行。

 

面對本港新型教育科技產品的需求,當局需要檢討長遠發展技術的方向。若電子書發展屬於「此路不通」,有沒有其他技術需要由政府主力協助推動?而當學校現時所使用的技術質素有待改善,在本地教育科創公司總比外國香港機構更了解市場需要的前提下,可以是填補學校技術不足的關鍵。因此,筆者建議,政府未來在推動學校技術發展的工作中,有需要加強本港教育科創界與學校的連結,協助它們解決打入教育市場的困難,務求善用這城市的人才及技術,解決自身的教育問題。

 

時代的洪流突顯香港教育科技發展的不足,但同時帶來機遇。各持份者堅持求變,不讓熱情退卻,教育才有未來。

 
 
2020年10月16日原文刊於《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