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

檔案透視:校園欺凌

關鍵字 > 身心健康欺凌

背景

 

2017年11月,屯門基督教會何福堂小學一名小一男生疑在校內遭同學欺凌,稱被同學掌摑、用手指篤眼及用鉛筆插耳,事件曝光後引起公眾廣泛關注。

 

何謂校園欺凌?

 

Olweus (1993)曾對欺凌 “Bullying”定下明確定義,指欺凌為1)有意圖的傷害性行為;2)在一段時間內重複發生及3)雙方的力量並不對等。而根據《香港教師中心學報》所指,欺凌行為包括直接及間接欺凌,直接欺凌涉及身體上的攻擊,如打、踢、推撞等,而間接欺凌則指借助第三方的欺凌行為,如散佈謠言、排擠他人等。

 

香港校園欺凌情況

 

2015年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簡稱PISA)中,香港學生報稱曾遭欺凌的比率於參與評估的地區中最高,有32%受訪者稱一個月最少遭欺凌數次,而有近10%更指曾遭同學打和推撞。然而欺凌一詞在香港並未有公認的定義,因此比率未必完全準確,但某程度上亦反映問題嚴重。最近有非政府組織「無霸校園」關注此項議題,組織希望從三方面解決問題,包括1)為受欺凌的學生給予輔導服務、2)為受欺凌的家長提供支援及3)設計課程教導學生、家長及學校應對欺凌情況。

 

然而,香港大部份人對欺凌的定義認識甚少,例如有些人認為言語暴力並不構成欺凌,一些老師亦不懂如何識別欺凌情況,甚至有家長不知道需要醫生證明才能令學校受理欺凌投訴。而事實上,校園欺凌情況普遍,尤其於競爭激烈的名校中更甚,有家長表示有老師欺凌學生事件,例如有老師因為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需經常如廁而感到麻煩,因此「教」好學生搣自己下體以減少上廁所的需要,令學生飽受困擾。

 

現時,處理校園欺凌的手法大多數取決於不同學校,如新界喇沙中學曾經於2003 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一名學生竟被多人欺負及毆打。影片在網上流傳曝光後,學校全面審視處理校園欺凌的手法,並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進行有關研究。校園欺凌的情況可能比傳媒報導嚴重,因為部分家長可能害怕得罪學校或老師而不敢求助,值得青年工作者和社會大眾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