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1

防止欺凌,打造校園欺「零」

關鍵字 > 身心健康

下星期一開學日,反修訂《逃犯條例》的戰場,可能會由街頭、商場、港鐵站擴展至校園,因為網上已出現不少煽動欺凌警察子女與持不同政見同學的聲音。MWYO擔心受傷害的不止上述對象,加上若校方不願或不懂面對問題,將為所有受牽連人士的身心帶來深遠影響。為此,我們呼籲當局制訂相關法例及政策,以完善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機制。


應對校園欺凌,既不為也,亦不能也

 

就開學後有機會湧現校園欺凌情況,教育局與多個團體正密切關注。1 是次危機較以往得到各方重視,也許是基於政治因素,又或規模比之前廣。其實校園欺凌並非今天才發生,雖然本港在收集相關數據方面甚為零散,但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7年發表的報告,參與「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PISA)」的香港學生中,32.3%表示曾於一個月內至少被欺凌數次,百分比乃眾多國家和地區中最高。2 此外,根據教育局在公營中小學進行的問卷調查,2017/18學年涉及校園欺凌的個案多達202宗。3

 

至於九月可能出現甚麼情形,這可參考有報章整理部分網上留言,包括鼓吹學生用鉛筆插警察子女的眼睛、恐嚇他人要遠離那些同學,以及建議不要欺凌而是杯葛他們,因為「這樣老師無法介入」。4 我們不清楚為何網民覺得老師沒法子干預杯葛事件,估計他們以為那不算欺凌行為。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教育局在其網頁引用外國文獻指欺凌行為大致包括:1)身體/行為暴力的欺凌;2)言語攻擊的欺凌;3)間接的欺凌;以及 4)網絡欺凌。其中,間接欺凌的例子有孤立、杯葛或排擠受害者等,就是說,杯葛同學絕對是欺凌行為的一種(見表一)。5

 

表一:欺凌行為及例子欺凌行為及例子

 

網民的言論某程度上反映大眾未能識別欺凌行為,又或他們認為老師不願或不懂處理問題。事實上,根據MWYO於五月發布的研究結果,鑑於本地並無特定的校園欺凌法例和法定定義,致令校方意識薄弱(包括對構成欺凌行為的理解、舉報有關行為的意識、對學生身心健康和長遠發展影響的認知)和執行不力(如校方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上報欺凌事件,以及設立預防與處理校園欺凌的措施及機制)。


所有受牽連人士都是受害者

 

MWYO憂慮開學後校園內受傷害的不止被欺凌者,還包括欺凌者與旁觀者。再參考我們的研究結果,被欺凌者不但身體受損,甚至有輕生念頭,長遠而言有更大機會感到壓力和自信心低,以及患上焦慮和抑鬱等。欺凌者方面,其行動會為學業成績和人際關係帶來負面影響,後者更導致他們對身邊的人缺乏同理心,而他們將來也有更高可能性出現反社會和犯罪情況。至於旁觀者,由於擔心自身安危,因此減低他們的幸福感和校園生活滿足感。7

 

且讓我們猜想新學年最壞的具體情形,較明顯的受害者應是警察子女和政見有別的同學,但某些立場不鮮明之學生的困境也不容社會忽視。他們未必想參與欺凌同學,卻害怕被標籤成不合作份子,最終同樣遭殃;但如果隨他人一同作惡,他們心裏面又感到無比內疚。部分警察子女和「異見人士」或面對更深的矛盾,他們不免掙扎於應否為了保護自己而同流合污。由此可見,所有受牽連人士均會不幸地成為受害者。


政府牽頭構建全面的防止欺凌策略

 

無論矛頭指向誰,MWYO堅決反對任何校園欺凌行為。現階段,我們促請網民勿再散播煽動的言論,也呼籲學生三思而後行,希望他們明白校園本是一個學習包容及接納各種意見的地方,不要將對同學父母的不滿發洩在他們身上,亦不應基於政見不同而欺凌同學。我們更要提醒他們,作出欺凌行為是有代價的,過往有涉案學生被控普通襲擊罪8 ,有機會面臨一年監禁。9

 

在政策上,我們再次倡議於五月提出的意見,包括短期內由政府成立關注學生欺凌的工作小組,以了解現況、識別問題,為當局下一步工作提供建議。中長期方面,則要展開公眾諮詢,考慮循以下三方面立法:為校園欺凌訂立法定定義、釐清學校的責任、設立申訴及補救機制10 ,務求構建一個全面的防止校園欺凌策略。

 


2019年8月30日原文刊於《明報》

 


  1. 文根茂,「【特稿】網煽報復警子女 狂徒恐嚇『筆插眼』」。取自文匯報網站: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8/22/HK1908220013.htm,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8月22日。
  2. “PISA 2015 Results (Volume III): Students’ Well-Being,” OECD, 2017, p.17.
  3. 「財務委員會審核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教育局局長:第18節會議)」。取自立法會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fc/fc/w_q/edb-c.pdf,查詢日期2019年8月28日,第138頁。
  4. 同1。
  5. 「認識欺凌」。取自教育局網站:https://www.edb.gov.hk/tc/teacher/student-guidance-discipline-services/gd-resources/anti_bullying1/index.html,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2月27日。
  6. “Making a Case for an Anti-Bullying Law in Hong Kong,” MWYO, May 2019, p. 7.
  7. 同6,第21、22頁。
  8. 「中學生涉打屁股欺凌校方指是嬉戲 警拘8人助查」。取自香港經濟日報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259355,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1月24日。
  9.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版本日期:2017年2月15日。
  10. 「打擊校園欺凌 政府有責」。取自MWYO網站,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8月8日。

相關項目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