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善用本地科技 應對教育挑戰

撰寫 : 黃樂謙

經歷長時間網上授課,教師和學生更體會科技如何輔助教育,教育科技的未來將倍受重視。筆者在過去一年,深入探討芬蘭、愛沙尼亞、美國、英國、新加坡的發展模式。比較之下,那些地區以發展自家產品為主,但香港學校主要依靠外地引入的科技,可見本地的技術發展未成氣候。
 

外購未完善 本地發展有障礙

 

依賴從外地搜購科技的最大問題,是資源未必符合本地學校及課程需要,如出現語言、内容深淺、教學重點不同等限制。相反,本地企業在更了解市場需要的前提下,將有望填補空缺。

 

舉例說,有本地初創留意到學校的師生比例高,學習過程單向,特意設計軟件照顧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包括加設遊戲化元素,提升學生學習的專注度;系統並會適時發問,了解他們的學習或情緒需要。至今已有逾150家本地學校使用這軟件。

 

以上例子固然反映本地技術解決教學挑戰的能力,但更多本地初創未能發展至此規模,問題的核心在於教育科技產業與學校的扣連不足。為此筆者建議加深初創對學校銷售模式的了解、增加學校與初創「共建」教育科技產品的機會,以及由政府牽頭促進教育科技初創投資。
 

透過兩大園區 加深初創對學校銷售模式的了解

 

科學園與數碼港提供各類型的培育計劃,以資金、培訓、投資配對等方式,加快企業發展速度。惟教育科技初創更常遇上的問題,是對學校運作的了解不足。初創制訂產品或服務計劃時,要先知道學校的銷售期彈性低、採購程序複雜、負責決策人選各異等。

 

兩大園區有需要積極拓展學校網絡,將教育界經驗帶入培訓過程中,讓初創清楚認識學校的採購程序、合適的銷售手法和對象、價格制訂手法,以釐訂全盤規劃,增加成功機會。
 

參考芬蘭模式 讓學校與初創「共建」教育科技產品

 

筆者與數家較成功的初創代表討論其發展模式,發現他們在成立初期均有夥拍學校進行試驗,以不斷研發及改良技術。但試驗的機會難得,不是所有企業也有機會。筆者認爲,初創的成功與本港教育科技發展直接相關,應大幅增加初創走入學校的機會,與教育界共同應對挑戰。

 

學校與初創「共建」產品的模式,可帶來「雙贏」局面。一方面,初創有更多機會測試產品模型、改良設計、接受意見回饋;另一方面,校方能試用度身訂造的科技,在解決學校問題時有額外選擇。

 

此模式也有海外例子可參考,芬蘭市政府成立的私人公司在2018年開始名為「Smart Learning Environments of the Future」的計劃,先在市内學校進行調查,得出它們的需要和預見的挑戰。再邀請學校與初創合作,在四個月内於學校積極試行企業研發的技術。計劃最終因應當地教育界提出的挑戰,包括評核回饋、校外學習活動、情緒教育及生涯規劃等,研發出10種技術。

 

將概念放諸香港,「共建」模式可放在兩大園區、生產力促進局等的研發產品過程,甚至是創新科技署的「公營機構試用計劃」中,讓學校與企業聯手試驗產品,讓香港成功孵化更多有效的創新教育科技。
 

由政府牽頭 帶動教育科技初創投資

 

上述舉措將有效提升學校與初創的扣連,帶來更多有質素的教育科技技術。筆者建議下一步讓初創有更大空間長遠發展,但它們大部分面對銷售流程和概念認證期長,回報相對慢,對投資者的吸引不大。但好處是學校的技術使用習慣穩定,若它們認同產品效用,將不會輕易轉投其他技術。

 

有見及此,筆者建議政府擔當牽頭角色,培育本地產品研發,讓初創累積實證基礎,再吸引投資者注資。英國政府就在2019年與當地的創新基金合作,以460萬英鎊帶動指定範疇技術的發展和創新,目標向20家企業提供每家最多10萬英鎊資助。

 

參考有關經驗,筆者建議政府以港幣5,000萬元成立「教育科技創新基金」,重點培育本地所需技術。透過舉辦初創比賽、「黑客松」(Hackathon)等,邀請初創就特定教育挑戰,如教師的行政負擔、學生的資訊素養等製作方案,勝出隊伍將獲資金把意念變為具實力的產品,在認證其概念後,再吸引更多投資者注資。
 

讓教育科技成爲創科主流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創科,惟對教育科技的着墨不多。眼見香港的教育科技資源發展遇上樽頸,筆者早前發表「教育科技改革策略」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總的來說,推動教育初創產業的發展不單符合創科政策需要,也解決本地教育挑戰,故期望當局能更有效把教育科技推展成爲創科主流。
 

 

2021年2月9日原文刊於《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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