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9
優化中學實習計劃 全港積極參與
現時教育局在新高中課程的「商校合作計劃」下制訂了「工作體驗運動」,鼓勵中學生去職場體驗。理論上,具質素的實習計劃有助其生涯規劃發展,當中他們會體驗到真實職場環境,即時學習及領悟到新東西;長遠而言,對其升學及就業都有幫助。可惜,坊間的實習計劃質素良莠不齊,例如實習時間過短、只安排雜務工作或投閒置散等,這與政策原意有明顯偏差,中學生參與實習的比率亦不高。有見及此,筆者期盼社會各界可正視中學實習計劃問題,給中學生(特別是所有中六生在文憑試後的暑假)一個真實職場發揮及學習的機會。
讓實習生了解上班就是這樣
實習其中一個目的,是能讓學生看見職場最真實的一面,故此上司和同事看待實習生的態度理應與一般全職員工差不多。公司要委派與業務相關的日常工作給他們,讓其有親自落手做的機會。他們也應多方面參與各種項目,了解整個工序流程。此外,與職場人士溝通互動亦非常重要,除了日常合作和交流外,公司也可邀請他們參與會議,嘗試體驗匯報及討論工作的情況。對外方面,可給予他們機會多與供應商和客戶接觸,學習不同溝通模式。
工作時間上實習生要與一般員工無異,有時或需超時工作。管理時間方面,他們可學習在忙碌時按時完成工作,而在較空閒時,他們也可學懂如何自處。有時他們需較主動地詢問上司有否其他工作和主動協助其他同事,或可改良已完成的工作。與此同時,上司可能期望他們在空閒時多搜集資料及自我學習,就如一個全職員工無異。
實習生的職場初體驗少不免就是要去學習面對錯誤,要有被責罵的心理準備。不過,這反而製造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他們會知道出錯的原因,檢討不足之處,也可聆聽別人意見,再想辦法去改善,避免重複犯錯。即使沒有錯誤,他們仍然可以反思如何做得更好。
為了提升學習效果,實習計劃必須有一個完善的跟進及檢討機制,且學校、公司及提供協助的團體能互相合作,以掌握實習生的工作情況和感受,及時作出應對。整個實習都是一個不斷檢討和改善的過程,由決定籌備實習起,各籌備人員及實習生便要多作溝通。然而,公司同事或許會太忙,或局限於其資源,未必可緊密地跟進及交流實習生的進度。故此,實習計劃或需其他團體協助,減低各方面的成本及工作量。
成立中學實習諮詢及支援辦事處
籌備具質素的實習計劃確實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事前準備功夫一定要做足。一些大型企業擁有資源優勢,甚或已擁有多年籌辦經驗,可能已經有一套較為完善的計劃。但對於中小企來說,則較難配合。
現時某些非政府組織可以提供這方面的支援,包括負責聯絡工作、設計實習內容、事前培訓實習生、跟進及檢討實習進度和專責輔導關顧等。這樣可以減低公司的工作量,亦可引入更多經驗及思維。不過,長遠而言,如要讓更多全港中六學生參與實習,政府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
為着提供更多支援及指引,筆者建議政府可於教育局轄下成立中學實習諮詢及支援辦事處(實習辦事處),專責於市場及中學推動實習的相關工作。實習辦事處人員宜專責增加參與「商校合作計劃」的機構數目,特別在提供工作體驗方面,並擴大實習行業種類及職位數量,鼓勵設計時期較長的實習計劃。此外,他們須緊密跟進每個計劃情況,即時為學校、公司及其他籌備團體提供支援及協調服務。為確保實習計劃的質素,他們須制訂一套完善及具參考價值的指引手冊,內容包括籌備實習的注意事項,讓外界有清晰的守則去依循,並提供培訓課程及工作坊和增設實習計劃網上平台,給予資訊和配對及轉介服務,便利各界合作。在財政支援上,政府可為中小企成立實習資助基金,資助最少為期兩個月的實習計劃,按每名實習生計算補貼最低工資,以減低公司的薪金成本。
校內增設實習表現評核機制及專責團隊
現時實習計劃大多沒有評核實習表現,筆者建議增設校內評核機制,反映學生職場軟技能,例如溝通技巧和學習能力等,學生可作為持續學習的參考指標,而公司在招聘時也可從中了解應徵者的軟技能水平。其次是增加實習表現的認受性,幫助學生繼續升學或就業,亦改變現時僱主單純以學業成績為篩選標準的情況。
另外,筆者建議政府以專款專用的形式加強校內籌備實習工作,確保必定是用於實習用途。此舉有助現行的中學就業輔導組有足夠資源應付籌備實習的工作,而負責生涯規劃的老師亦能夠有空間去處理相關事務,包括檢討實習內容及評分準則、制訂合作名單及建立溝通機制,以及協助舉辦培訓和講座。假若有個別學校的就業輔導組和負責生涯規劃的老師已無暇兼顧,則可增聘實習專責人員,聘任形式可以是全職或兼職,專責處理實習事務。
此外,筆者建議增聘兼職校外顧問,聘任條件是須有教育以外行業的豐富職場經驗,從而提供更切合市場需要的意見。為學生與就業市場建立聯繫,保持「貼地」。
雖然要設計一個有效果的實習計劃需動用龐大資源及時間,但是公司不是沒有回報的。除了可履行社會責任,他們可改善未來招聘人才策略,以及引入更多年青人的新穎想法等,從而提升其競爭力。筆者期盼社會各界通力合作,為學生提供真實職場體驗,公司也可配合其未來發展策略,達致多贏局面。
2020年11月9日原文刊於《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