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2

「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符合期望 盼可持續優化

關鍵字 > 生涯規劃大灣區

香港行政長官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推出「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下稱「計劃」),鼓勵在香港及大灣區有業務的公司,聘請本地大學或大專院校畢業生派駐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為探討「計劃」的成效,MWYO青年辦公室與香港總商會合作進行一項追蹤性研究,共分四個階段以網上問卷形式收集數據。第一階段由2021年9月開始,而最後階段會於「計劃」完成後數月內進行。在首階段,我們收集到參與「計劃」的20位僱主及140位僱員回覆,並與10位僱主進行了深入訪談,旨在了解他們對「計劃」的期望與初期遇到的困難,並嘗試提供適切的改善政策建議。

 

「計劃」符合期望 執行仍有改善空間

 

根據本研究首階段的結果,無論僱主及僱員均有逾六成半能夠達成當初參與「計劃」的期望(僱主:70%;僱員:66%),無疑「計劃」的確有助僱主發展長遠的人力資源目標、支持香港青年發展、拓展大灣區業務,以及支持國家的大灣區發展政策等;而僱員亦能在事業發展上得益、吸收更多工作經驗、擴闊人際網絡,以及加強在大灣區發展的優勢等。有超過八成僱主(82%)認為「計劃」能幫助他們了解青年的就業能力,而有逾七成半僱員(77%)覺得他們適合在現職的公司作長遠發展,並且不但對事業發展(93%)和專業發展(78%)有幫助,亦有助於其事業以外的人生發展(81%)。

 

雖然「計劃」對雙方均是多贏的局面,但我們發現在最初階段(即是由設計、推廣及接受申請、篩選、取錄至初入職安排)都仍有改善空間,一般發生的問題可見表一。

 

表一:在「計劃」最初階段一般發生的問題

 

1. 設計「計劃」

  1. 申請資格:申請資格太多限制,很多青年不在申請範圍內(例如畢業年份)、內地沒有辦公室的香港僱主難以參與
  2. 補貼薪金:相對於香港本地大學畢業生的薪金水平,補貼金額似乎吸引力不足
  3. 其他成本:政府忽略僱主須額外承擔很多各項開支,例如保險、住宿、培訓等
  4. 「計劃」安排:推行欠缺組織和有效協調機制,政府和僱主各有各做,青年感到資訊及安排散亂

2. 推廣及接受申請

  1. 宣傳
  2. 向青年畢業生宣傳:政府主要通過青年不常接觸的渠道,亦只透過各大學的就業輔導處提供較為一般性的資訊,例如只有現時大灣區普遍的發展情況,但欠缺實際生活及工作相關的技能和注意事項,或解決個人顧慮的針對性資訊
  3. 向僱主宣傳:欠缺清晰資料及指引
  4. 收集申請表:中央化(主要由政府收集並發放給所有參加「計劃」的僱主)和非電子化,欠效率,亦沒有為不同行業的僱主作分類
  5. 僱主參加「計劃」的職位開設:因公司過往沒有聘請青年往大灣區工作,或部門沒有適合剛畢業青年的職位,部分須特別設計新職位

3. 招聘至初入職安排

  1. 申請轉介:勞工處所提供的服務有待改善,例如可先把申請表作整理及分類
  2. 安排面試:部分青年擔心疫情及欠缺工作安排的資訊而拒絕面試
  3. 往內地城市:與內地官員及過關職員溝通不足、檢疫隔離欠缺支援及相關資訊
  4. 內地住宿安排:欠缺支援,單靠僱主安排及承擔相關開支
  5. 稅務:欠缺清晰指引
  6. 兩地的假期安排:在疫情下欠缺清晰指引,例如僱主是否要提供住宿、假期如何安排及計算薪金等並不清晰
  7. 領取補貼:非電子化,手續繁複

 

這「計劃」是首次推出,當中有不少細節的地方在實踐中可考慮調整和改良。儘管我們的「成效追蹤性」研究只完成第一階段,現時要作出一個周全評估實在為時尚早,但在分析研究結果後,筆者認為已有足夠論據提出現階段的政策建議,讓政府考慮為「計劃」作出改善。

 

延續「計劃」  目標及定位必須清晰

 

由於「計劃」對僱主及青年均有好處,筆者認為政府應繼續推行「計劃」,可在下一個《財政預算案》(2022-23年度)提出延續「計劃」兩年;作為一項重大的大灣區實驗「計劃」,以三年為期作成效評估,實有必要。待政府完成評估後,可將「計劃」再優化和恆常化或終止推行。

 

不過,筆者認為「計劃」現有的政策目標並不清晰,因此,在延續這「計劃」時,必須訂定更明確的政策目標和定位,並在宣傳和行政上加以調整和改良,從而增加其可行性和貢獻,達致最大效益,相關定位及建議可見表二。

 

表二: 檢討「計劃」政策目標及定位 — 應考慮調整多個重要因素

 

「計劃」的

重要內容

現有政策

政策建議

考慮因素

「計劃」津貼

性質是什麼?

現在是一般大學

畢業生就業計劃

可考慮作為

人才就業計劃

升級至人才計劃,

工資津貼可增加;

可吸引更具質素的

青年參與

應津貼哪些

香港居民?

包括可合法

在港受僱工作

的香港居民

應只包括

香港永久性居民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應該不是

政策資助的對象

對那些

已明顯認識大灣區

的香港青年,

其受惠人數

是否應該設限?

現在津貼對

在內地大學畢業

的香港青年,

沒設定任何限制

 

可限制

在內地大學畢業

的香港青年佔

整個「計劃」的比例,例如在20%之內

「計劃」目的是

讓更多原本

不太認識大灣區

的香港畢業生,

認識大灣區

的機遇和就業狀況

應津貼哪些年份

大學畢業

的青年?

現在只包括

剛大學畢業三年內

的青年

 

應包括更多青年,

例如

大學畢業五年內的

香港永久性居民

有一定工作經驗的

香港青年,可能

更適合或有興趣

參與這「計劃」

應津貼哪些

特別職位?

現在創科職位是

有特別安排和配額

(2,000個名額中

安排700個)

是否應該取消

創科職位配額

或也安排配額

給其他職位?

規定安排700個

創科職位,這等於

餘下職位減少了

有關安排應作檢討

應津貼哪些僱主?

現津貼所有

香港註冊公司,

但其必須在香港及大灣區有業務

可考慮包括

在大灣區

只有聯營公司的

香港註冊公司

 

這些公司可提供

寶貴的工作經驗

給香港青年

 

 

必須持續評估「計劃」效能

 

由於大灣區的發展是長遠而重要的,政府宜與其他組織合作定期和長期評估「計劃」的效能,作為改善「計劃」或推出更多類似政策的實證基礎,推動青年在大灣區的發展。時間上可分不同階段收集和分析數據,觀察僱主及僱員的變化,檢討能否達到「計劃」的目標,並改善未完善的地方。這持續評估應具追蹤性,包括有關僱員完成「計劃」後的事業發展,以及有關僱主就人事管理方面所作的調整。

 

我們的研究還有三個階段將會進行,待研究完成後,可對「計劃」的整體情況有更完整的理解,並提出更多較完整的建議,以豐富「計劃」的內容及有效性,讓各方均能藉「計劃」大大促進大灣區的發展,也讓青年有更多就業選擇。

 

 

2022年1月12日原文刊於《信報》